为贯彻落实公安部、吉林省公安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“减量控大”统一部署,结合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和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,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规定,榆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即日起将在全市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、不系安全带、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,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,整治内容如下:
1、驾驶机动车时不礼让行人。
2、机动车行驶时,驾驶员及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。
3、非机动车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。
4、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、不在人行横道内通行。
5、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。
6、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。
榆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上述6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。
特此通告
榆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
2020年4月25日